有時候大家對于VOCs與非甲烷總烴,傻傻分不清楚,而正確區分VOCs、非甲烷總烴之間的差異并運用于實踐工作中,是環境工作者的必備技能。下面安居樂小編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兩者之間的區別:
定義 VOCs基本上包含了所有揮發性有機污染物,強調對VOC各組分的分析,在此基礎上分析各成分的加合結果。
標準 我國VOCs的環境質量標準暫未頒布,VOCs的排放標準暫時沒有國家標準,但各重點監測區域相繼頒布了地方排放標準或行業標準。國標對于VOCs的監測,使用的是《環境空氣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罐采樣/氣相色譜-質譜法》(HJ 759-2015)。該方法可對直鏈烴、環烷烴、芳香烴、含氧化合物、苯系物、鹵代烴等大多數揮發性有機物檢測分析,檢測組分多達67種,是目前VOC檢測組分最齊全的方法。同時,該方法與美國環保署(EPA)TO-14/15標準較為一致,基本上包含了TO-14/15重點監測組分,是我國各級環境監測站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監測的重要指導文件。
目前,VOCs廢氣監測市場快速增長。根據《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“十二五”規劃》,到2015年,我國重點區域的VOCs污染防治工作將全面展開。各重點監測區域已經相繼頒布地方排放標準及收費標準。而頻繁來襲的霧霾、公眾的期望以及政府的決心等正在加速這一進程。
優點監測組分全、代表性強,可做組分篩選/溯源;監測方法與EPA方法一致,具有可比性,精度高
不足 無環境質量標準、排放標準未健全;監測方法成本較高,推廣程度有待加強
非甲烷總烴
定義 非甲烷總烴(NMHC)是指除甲烷以外的所有可揮發的碳氫化合物。根據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/T 16297-1996)及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詳解》,NMHC包括烷烴、烯烴、含氧烴等組分,主要是C2-C12的烴類物質。而《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》(HJ/T 38-1999)則將NMHC定義為除甲烷外碳氫化合物(主要是C2-C8)的總稱。
標準 我國關于非甲烷總烴的環境質量標準尚未頒布,西方國家則出臺了相應標準(如,以色列NMHC短期環境質量標準為5.0mg/m3、長期為2.0mg/m3)。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/T 16297-1996)頒布較早,并對NMHC的廠界標準作出了規定。
環境空氣中NMHC的檢測方法參照《空氣和廢氣監測方法(第四版)》共有三種方法,其中方法一和方法二分別檢測空氣中總烴和甲烷烴的含量,二者之差即為NMHC,兩種方法均使用GC-FID進行檢測。方法三使用GDX-102和TDX-01吸附管常溫下采集空氣,樣品熱解吸后進入GC-FID檢測,測定結果以正戊烷計算。對于污染源NMHC的檢測,則參照《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》(HJ/T 38-1999)。該標準規定了組織排放和無組織排放NMHC的監測方法,使用雙柱雙FID氣相色譜儀,直接進樣,分別測定甲烷和總烴含量,二者之差即為NMHC含量。
優點 監測體系較為成熟、標準較為齊全;監測成本較低
不足 相關標準頒布太久,需及時更新;組分定義存在歧義;檢測組分不足、不顯示各組分檢測結果、無法作組分篩選/溯源